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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知
广东省中职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
来源:hylgxx 发布日期:2013-11-11 10:45:27 浏览次数:1103

 河工校研〔2013〕1号

 
广东省中职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办法
 
  为全面实施“强师工程”,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20年)》(附件1),学校将积极推荐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培养对象参加培训。为使选拔工作透明公开,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观华
  副组长:朱世德、邓伟昌、叶恩胜
  刘翠梅、曾永亮、张炳焕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牵头部门:教研室
  二、选拔步骤
  1.公示文件。教研室根据文件制作《培养对象自荐表》,连同文件一并转发给办公室上传学校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并负责提供咨询服务。
  2.个人准备。认真阅读文件,认为比较符合或接近遴选条件的领导或教师,可在“职业教育专业名师、名校长和职教名家”三个类别中选择其一进行填报。特别说明:
  (1)“基本条件”是三个类别都必须具备的条件,都要进行填写(没有或不具备则不填),下面的三项根据自己的选择类别去填写;
  (2)符合条件就在对应单元格中打“√”,不具备就空着;如果有佐证材料,就在“佐证材料” 栏中填上“附件1” ……(附件“自荐表”中红色部分为样板,备注栏主要是提醒大家,该附件内容);自编附件编号,编号与内容要对应;
  (3)每个附件均为证书证件、文件、论文论著等材料的扫描件,教研室、教务科、办公室均有扫描仪,可提供服务;
  (4)申报材料以电子版为主,将自荐表和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教研室(同一份材料页数较多的如论著,可以是“封面+正文第一页”)。
  3.教研室初选。3月4-5日为准备阶段,10日将申报材料发送教研室,逾期视为放弃;11日教研室将材料分类整理,并初步筛选出达标率较高的人选,报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讨论。
  4. 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核定人选后予以公示一天,之后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
 
   1. 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12-2020年)
       2. “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自荐表
       3. “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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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