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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召开指导性教学计划文本编制注意事项说明会
发布日期:2018-07-06 浏览次数: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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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18年7月4日下午,学术委员会在综合楼212办公室召开了指导性教学计划文本编制注意事项说明会,会议由教研室主任邓小文主持,教
      2018年7月4日下午,学术委员会在综合楼212办公室召开了指导性教学计划文本编制注意事项说明会,会议由教研室主任邓小文主持,教研室成员马水平、蓝精卫、周华莉,各教学部主任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邓小文主任结合上一批各教学部上交的指导性教学计划中常见的问题,向大家详细介绍了《指导性教学计划审批表》中,各项目的填写注意事项,各教学部主任也将指导性教学计划文本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一一进行讨论。
    会议强调,制定依据与培养目标必须要与专业定位的调整相契合,必须考虑本专业技能证书取缔情况和3+证书、中高职三二衔接的要求确定证书获取标准。会议指出,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时分配表中各学期的数据应与教学计划保持一致,教材使用说明中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学计划表中重新命名的课程名称保持一致,但选用的教材名称可以与课程名称有区别。会议讨论后统一了教学计划表中关于每周总课时29节(含班会课),每学期20周、取消课堂与实训分列的表格形式,明确了实习教学项目可考虑专业课程专项技能训练的需要设置,补齐专项核心课程教学质量督查的表格。会议要求,文件格式要统一,字体字号一致,起码同一张表格中要一致,各类表格外廓同宽,序号按标准执行。
       本次会议为接下来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编制工作扫清了障碍,统一了认识,各教学部主任均表示通过此次会议,现已明确审批表中各项的正确填写方法。接下来,教研室将收集各部上交修改后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并组织审批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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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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